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区财政局印发文件规范社区管理服务用房的使用和管理

日期:2025-09-29 11:36 来源:北京市朝阳区财政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

为进一步规范社区管理服务用房的使用和管理,提高社区治理水平,在前期充分调研的基础上,参考北京市其他区社区用房管理经验,依据有关文件,区财政局会同区委社会工作部、区农业农村局共同拟定了《关于加强朝阳区社区用房管理的指导意见》。(1)明确了朝阳区社区管理服务用房的范围。社区管理服务用房包括:社区服务站、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管理服务用房、治安巡防工作站、警务工作站、社区室内多功能活动中心、党员活动室、会议室、图书阅览室。(2)明确资金保障的标准。按照每年每户50元标准核拨社区办公经费,装修标准为1100元/平方米,按照最低达标面积进行保障;(3)明确使用审批的流程:各部门出租出借的房产向区国有资产出租、出借规范工作小组报批,自用房产向区财政局报批,未经审批同意,不得使用。规范社区用房管理,有利于充分发挥社区组织的作用,加快我区经济、社会的协调发展;有利于做好城市管理和服务工作,更好地为居民服务;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,促进城市社会稳定。